復(fù)配著色劑高分散二氧化鈦使用范圍
復(fù)配著色劑高分散白色素參考用量及使用范圍 使用范圍 最大使用量 備注 1、涼果類 10g/kg
2、可可制品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(包括類巧克力和代巧克力)以及糖果 2.0g/kg
3、硬制糖果 10g/kg
4、拋光糖果 按生產(chǎn)需要適量使用
5、膠基糖果 5.0g/kg
6、糖果巧克力制品包衣 按生產(chǎn)需要適量使用
7、裝飾糖果(如工藝造型,或用于蛋糕裝飾),頂飾(非水果材料)和甜汁 5.0g/kg
8、蛋黃醬、沙拉醬 5.0g/kg
9、固體飲料類 按生產(chǎn)需要適量使用
10、果凍 5.0g/kg 如用于果凍粉,按沖劑倍數(shù)增加使用量 11、油炸小食品 10g/kg
12、膨化食品 10g/kg
13、其它(飲料混濁劑) 10g/L
14、果醬 5.0g/kg
15、干制蔬菜(僅限脫水馬鈴薯) 0.5g/kg
16、其他(僅限磨芋凝膠食品) 2.5g/kg
17、調(diào)味糖漿 5.g/kg
包裝: 一、25公斤復(fù)合紙袋,外套編織袋 二、25公斤一箱,內(nèi)裝1公斤每小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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